旅游的定义可以根据不同的角度和理论框架来理解。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旅游定义:
离开居住地十公里以上
只要离开自己的居住地十公里以上,无论是通过步行、自驾还是其他交通工具,都可视为旅游。
有旅游吸引物的目的地
旅游必须有一个吸引游客的目的地,这个目的地可以是名胜古迹、自然生态景观、民俗文化活动等。
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
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这些活动不导致永久居留,也不主要涉及赚钱。
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
旅游可以是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时间不超过一年。
广义上的旅游
旅游不仅限于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还包括探亲访友、医疗康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商务出差、会议培训等活动,只要这些活动离开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地方,并且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12个月,出行距离超过10公里,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并与目的地不形成雇佣关系。
文化和经济的活动
旅游是文化和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涉及消费者离开常住地,为了满足生活和文化的需要,或各种各样的愿望,作为经济和文化商品的消费者逗留在异地。
体验和感受
旅游不仅仅是到达一个地方,观看景点、吃特色小吃、买手信,更重要的是用心感受所见所闻,经历悲喜,不以景点为主要目的。
综合以上定义,可以得出旅游的基本要素包括:离开居住地、有旅游吸引物的目的地、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不涉及永久居留和主要赚钱活动、以及广义上的各种活动和体验。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旅游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