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解约的赔偿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情况
境内旅游:旅行社应在出发前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根据解除合同的时间有所不同,具体为:出发前7日至4日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
出境旅游:旅行社应在出发前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同样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比例与境内旅游类似。
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情况
提前通知: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需支付旅行费用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未提前通知:如果旅游者在出发前不足7日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违约金,具体比例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未履行合同义务: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如未组织约定的游览活动、未提供约定的食宿服务、未提供交通工具等,应负责赔偿旅游者的损失,包括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等。
服务质量不合格: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损失,旅行社应负责赔偿。
安全责任:旅行社应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赔偿情况
擅自转团、拼团: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出发当日或之后得知的,旅行社应按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
中止旅游服务:旅行社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应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建议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游者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违约金和赔偿责任的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维权。同时,旅行社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