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终止后的退费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退费步骤和注意事项:
旅游者自身原因
如果因旅游者的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旅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这些必要费用通常包括已预订的住宿、交通等费用。
非旅游者自身原因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如果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并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退费流程
旅游者应当首先与旅行社协商,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旅行社在确认解除合同后,应当列出必要费用的明细,并计算出应扣除的费用。
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如果双方对退费金额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拨打热线电话12345进行投诉或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注意事项
旅游者在解除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关于退费的详细规定。
如果旅行社拒绝退费或退费金额不合理,旅游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疫情期间,如果因疫情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综上所述,旅游终止后的退费方式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总体原则是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余款给旅游者。旅游者在解除合同前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退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