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组织旅游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般情况
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情况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导游带团
一般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议相关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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