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通过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改名条件
姓名错误更正 :因户口登记错误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正证明;收养关系变更:
需携带收养证;
重名或生僻字:
部分地区允许重名或避免生僻字。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10指指纹采集表(部分地区流程)。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材料,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 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本人同意。
审核环节
- 派出所调查核实信息,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部分地区需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批准。
材料更新
- 完成审批后,派出所会收回原户口簿内页,重新建立新户口簿并签发新身份证;
- 原身份证需在30天后申请补办。
四、办理时效
户籍变更:
材料审核通过后,新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般需1-2个月制作完成;
银行账户更新:需凭新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账户名称变更。
五、注意事项
跨省改名:
需在原户籍地办理,无法异地办理;
历史档案:
改名后,原姓名会以“曾用名”形式保留;
特殊情况:
若涉及重名或生僻字,建议提前咨询户籍部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官网或户籍大厅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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