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名称或标志不得申请商标注册:
一、国家及政治相关禁止项
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 任何与我国国家象征相同的标识均被禁止注册,包括外国国家名称(需政府同意)。
政府机构及国际组织标志
同中央国家机关、外国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需经授权或不会误导公众。
政治性名称
包括政治人物姓名、具有政治意义的数字组合、恐怖组织名称等。
二、道德及社会影响禁止项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如“干掉他们”“屌丝男士”等词汇易引发公众不适。
民族歧视性名称
包含对少数民族、民族的贬低性词汇。
欺骗性/误导性名称
如“祖传秘方”“百年老店”等可能使公众对商品产生错误认知。
三、商品属性禁止项
通用名称及直接描述性标识
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直接说明商品特性的名称(如“纯棉”“不锈钢”)不得注册。
质量/功能说明性词汇
仅表示商品质量、原料、功能等属性的名称(如“优质”“轻便”)。
四、其他禁止项
地理名称: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需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特殊符号
注意事项
姓名注册限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得注册,但文艺作品角色名称可能通过注册成为集体商标。
在先权利冲突:需查询是否存在他人已注册的商标,避免侵权。
以上内容综合了《商标法》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解读,确保覆盖主要禁止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