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政审需要填写的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家庭成员
直系亲属 -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 配偶(已婚者)
- 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亲属
- 祖父母、外祖父母(自幼抚养者)
- 兄弟姐妹(长期共同生活者)
二、主要社会关系(非直系亲属)
联系密切的亲属
- 可包括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等,但需与本人有长期稳定联系
- 建议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
特殊情况说明
- 与本人无直接联系或影响较小的亲属(如远房亲戚),通常不纳入政审范围
三、注意事项
填写规范: 需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使用规范称谓(如“父亲”“母亲”) 信息真实性
特殊情况处理:若亲属存在违法记录或犯罪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影响政审结果
(注:不同部队或地区可能对亲属范围有细微差异,建议以当地征兵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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