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改名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改名条件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18周岁:
需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未满18周岁: 需提交父母双方同意书(非父母共同抚养需提供抚养权证明); - 已婚/离异家庭
-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 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审核批准
-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补充证明;
变更登记
-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在户口本上修改姓名,并在“曾用名”栏标注原姓名;
更新证件
- 到公安机关领取新户口本,并及时办理身份证、医保卡、驾驶证等证件的更名手续。
四、注意事项
法律时效
- 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姓名,需在18周岁前完成;
协商同意
- 改名需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可能无法通过审核;
特殊情况处理
- 因户口登记错误导致的姓名错误,需由原户籍派出所出具证明,经批准后更正。
五、改名后事项
证件更新: 所有含原姓名的证件需更换为新姓名,建议提前联系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变更; 费用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