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协议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可以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然后对售房款进行分配。
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法院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考虑出资贡献:
在判决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贡献,例如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可能会倾向于多分配给该方。
考虑过错方: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在房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院在判决时会兼顾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综上所述,离婚时房产证上写有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贡献、过错行为以及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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