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姓名构成和称呼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姓名结构
传统结构 美国姓名通常由 三部分组成:
- 教名(First Name):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位于最前面;
- 中间名(Middle Name):常缩写(如“J.” for John),由父母或亲戚取,部分人直接使用父母姓名;
- 姓氏(Last Name):家族传承的姓氏,位于最后。
例如:
- 完整姓名:John A. Smith(John为教名,A.为缩写中间名,Smith为姓氏)。
特殊结构 - 部分人可能包含 基督教教名
(如“Christian”“Thomas”)或 职业头衔(如“Professor”“Doctor”)作为中间名。
二、日常称呼习惯
非正式场合
- 熟人之间常直接称呼 教名(如“Tom”“Anna”)或 昵称(如“Junior John”“Big Mike”);
- 重名者可通过添加“Junior”“Senior”或昵称(如“LTC”对应“Little Tom”)进行区分。
正式场合
- 优先使用 姓氏+头衔(如“Mr. Smith”“Dr. Johnson”)或 全名(如“Professor White”);
- 职业人士常以职业名称+姓氏称呼(如“Judge Lee”)。
性别称呼
- 未婚女性多被称为“Miss”+姓氏,已婚女性通常改为“Mrs.”+姓氏;
- 男性普遍使用“Mr.”+姓氏,部分职业人士使用“Mr.”+职业名(如“Mr. President”)。
三、其他注意事项
姓氏传承: 女性婚后通常保留原姓,离婚后一般不恢复未婚时的姓氏,除非通过法律途径变更; 称呼禁忌
文化差异:部分人可能不习惯被直呼姓名,建议优先使用姓氏+头衔。
通过以上规则,可以更好地适应美国人的姓名和称呼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