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更改名字的步骤如下:
办理改名契
前往律师楼制作一份名为“改名契”(Deed Poll)的法律文件。
需要证明出生证上的旧名和身份证上即将改的新名属于同一人,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声明放弃原有的姓名,采用新的姓名。
通常办理改名契可以当天取得,费用在几百港币不等,具体费用依律师楼而定。
如果是18岁以下的小朋友要改名,需要由父亲或母亲决定并签署改名契;如果是改姓,则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
向入境处申请办理更名
携带改名契和其他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有效旅行证件、结婚证书等,同时填好申请表格ROP 73(“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
亲自前往入境处“人事登记处”办理更名申请。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都受理,可以就近原则。
也可以选择邮寄:将上述证明文件的副本和申请表格原件邮寄至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1楼人事登记(支援)组,或电邮至eto_rop@immd.gov.hk,或传真至 (852) 2131 8876。
领取新的身份证
提交申请后,入境处会安排换领新的身份证,目前费用为460港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请,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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