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和管理旅游示范区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规划、保护、服务、人员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实施动态监测管理
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景区数据平台库,实时统计景区的售票数、接待人次、时段停留人次、停车场容纳车辆数、旅游收入、旅游投诉等数据,并与景区容纳峰值对比参照。这有助于提升游客体验感,便于管理,并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网上订票、订房、订餐于一体的智慧旅游系统平台,提升游客旅游体验。
完善公共基础服务
补齐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化停车场、服务区、景区公厕、餐饮点、医疗保障点等设施,满足游客需求。
丰富旅游项目,通过打造特色小镇、国际赛事场地、文化旅游基地等多元项目业态类型,推动全域旅游由单一的季节性旅游增收转向全季旅游增收。
加强安全秩序管控
组建景区投诉综合管理处,快速反应并解决高价餐饮、黄牛倒票、虚假发票等常见事件。
设立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和公众号,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能力,保障旅游安全。
关注游客需求
通过问卷调查、游客留言、现场访谈等方式收集信息,了解游客需求。例如,根据家庭游客的需求增加亲子互动项目,提高游客满意度。
合理规划人员管理
根据景区规模和运营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旺季时增加售票员、导游、保洁员等岗位人手,淡季时安排员工培训提升技能。
注重员工激励和福利,提高工作积极性。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合理利用资源,规范开发建设,加强景区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景区持续发展。
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游客接待水平,保障游客安全与权益。
加强管理与监督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止不良行为。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管理旅游区,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强化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各部门及乡镇协作共建。
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保障措施,包括政策体系、发展规划、网络营销、标识系统、宣传推介等,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制定扶持和发展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统筹示范园区的管理工作,制定示范园区的评定和管理要求、评定指标等相关规定。
制定示范园区的扶持、发展政策,协调推动有关举措的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设置和管理旅游示范区,提升游客体验,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