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人员在走路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躯挺:
上身保持挺直,收腹立腰,重心稍向前倾。
步位直:
两脚尖略开,脚跟先着地,两脚内侧落地,走出的轨迹要在一条直线上。
步幅适当:
行走中两脚落地的距离大约为一个脚长,即前脚的脚跟与后脚的脚尖相距一个脚的长度为宜。不同性别、身高、着装会有所差异。
步速平稳:
行进速度应保持匀称、平稳,不要过快或过慢,或忽快忽慢。
防止不良姿势:
避免八字步、低头驼背、摇摆肩膀、双臂大甩手、扭腰摆臀等不良姿势。
手臂摆动:
两臂在体侧自然摆动,幅度不宜过大。前后摆幅在30~40度,两手自然弯曲,在摆动中离开双腿不超过一拳的距离。
目光平视:
双眼平视前方,表情自然平和。
身体协调:
走动时要以脚跟首先着地,膝盖在脚部落地时应伸直,腰部要成为重心移动的轴线。
造型优美:
保持优美的身体造型,昂首挺胸,步伐轻松而矫健。
方向明确:
在行走时,必须保持明确的行进方向,尽可能使自己犹如在一条直线之上行走。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旅游服务人员可以展现出专业、优雅的形象,给游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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