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总人次的计算涉及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具体可分为以下要点:
一、统计方法
抽样调查法 由国家统计局和旅游部门联合组织,通过分层抽样对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机构进行数据采集。调查内容涵盖游客的出游次数、消费金额等,再结合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或地区的旅游总人次。此方法具有全面性和准确性,但需投入大量资源。
统计报表法
各地旅游部门及相关机构根据门票销售、住宿登记等原始数据,按统一格式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此方法操作简便、效率较高,但可能存在数据漏报或统计误差。
二、数据分类与计算标准
过夜旅游人次
按游客在本地过夜天数累计计算,例如10人连续过夜10天,则旅游人次数为10×10=100人次。
不过夜旅游人次
以车票售出数、景区门票数等为依据,但存在统计难度。部分地区采用“一人多票”或“一票多日”的折算方法。
三、统计范围
包括入境国际旅游者、出境居民及国内旅游者,需通过护照、身份证等证件进行区分统计。
四、注意事项
重复计数问题: 若游客在统计期间多次进出景区,需按进入次数累计计算。 数据质量
五、示例计算
某地区统计周期为2023年5月1日至5月7日,共接待游客1000人,其中:
50人过夜1天(50×1=50人次)
500人过夜1天(500×1=500人次)
450人仅停留1天(按1次计算)
则该期间旅游总人次为:50 + 500 + 450 = 1000人次。
以上方法综合了多种统计手段,实际应用中可能根据地区特点和数据资源选择合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