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私自收费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规,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若存在此行为,属于违约,游客有权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
欺诈行为
若旅游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以虚假的价格等手段诱骗游客,使游客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交钱,这种行为则构成欺诈,游客不仅可以要求退还费用,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倍赔偿等法律责任。
强制购物等行为
一些强制购物等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对于旅游市场的价格行为有严格的监管规定,一旦发现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私自索要或收受回扣
旅游系统职工在工作中,不得私自索要、收受回扣(包括券证、实物和其他报酬)。违反者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及行政处分等。
未主动索要但收受小费
本人未主动索要,但收受小费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其所收小费。
旅行社未经同意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景区擅自提高门票价格
景区违法擅自提高门票价格的,或者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综上所述,旅游私自收费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吊销相关证件等,具体处罚力度视情节轻重而定。建议游客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