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的旧条约名称及签订背景如下(按时间顺序整理):
一、早期不平等条约(1840-1858年)
《南京条约》 - 时间:1842年8月29日签订,是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香港岛,开放五口通商,赔偿2100万银元。
- 附件包括《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确立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等。
《虎门条约》
- 时间:1843年10月签订,补充《南京条约》,确立片面最惠国待遇、允许英国租借土地等。
《望厦条约》
- 时间:1844年7月签订,扩大美国在华特权,包括开放厦门、潮州等口岸。
《黄埔条约》
- 时间:1844年9月签订,法国通过此条约获得与英国同等特权。
《天津条约》
- 时间:1858年签订,增开牛庄、登州等15个口岸,允许外国军舰驻扎北京、天津,赔款400万两银元。
二、中期不平等条约(1858-1860年)
《北京条约》
- 时间:1860年10月签订,包括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乌苏里江流域,增开天津为商埠。
《瑷珲条约》
- 时间:1858年签订,割让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领土给俄国。
三、晚期不平等条约(1860-1901年)
《烟台条约》
- 时间:1876年签订,开放烟台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在华设领事。
《中法新约》
- 时间:1885年签订,又称《越南条约》,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法国。
《马关条约》
- 时间:1895年签订,割让辽东半岛、台湾,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银元,标志着甲午战争结束。
《辛丑条约》
- 时间:1901年签订,赔款4.5亿两银元,允许列强驻军北京至山海关,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四、其他重要条约
《伊犁条约》: 1881年签订,割让新疆伊犁地区给俄国。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总结
这些条约通过割地、赔款、开放口岸等方式严重损害中国主权,标志着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约的签订多与列强侵略战争相关,如《南京条约》与鸦片战争、《天津条约》与第二次鸦片战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