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以下是不能改名的情形总结如下:
一、法律明确禁止改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终身不得更改姓名。
正在被采取强制措施
包括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和行政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期间,姓名变更申请不予受理。
父母离婚未达成协议(未成年子女)
父母协议不成的未成年子女,需待父母达成一致才能变更姓名。
变更后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误解
如谐音导致性别混淆(如“吴迪”被误认为“无敌”)、名字冷僻(如“阆”“琮”)或可能引发重大误解。
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
包括信用卡欠款、重大诉讼未结等情形。
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单位信用受损
因故意行为导致单位信用严重不良记录的公民,需先修复信用记录后方可变更姓名。
二、其他限制情形
正在接受刑事或治安调查
涉嫌犯罪但案件未审结或处罚未执行完毕时,姓名变更申请被暂停。
民事/行政案件未执行完毕
民事纠纷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时,需待程序终结后才能变更。
曾变更过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
若之前修改过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需先恢复原信息后才能变更姓名。
三、特殊情况说明
改名可行性: 若符合条件,可通过以下流程申请:提交公安机关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信用修复证明等)。 曾用名处理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可一并变更,但需符合上述条件。
以上情形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公安机关规定,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以确保符合全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