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落款中的名字使用需根据与创作者的关系、作品性质及传统习俗来选择,具体称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身份关系分类
长辈 - 吾师(对教师)、道长(道家学者)、先生(尊称)、女士(对女性)、小姐(年轻女性)
平辈或晚辈
- 兄、弟、仁兄、尊兄、大兄、贤兄(弟)、学兄(弟)、道兄、道友、学友、方家
亲密关系
- 学(仁)弟(弟)、吾兄(弟)、贤契(配偶)、贤弟
师生关系
- 学(仁)弟(弟)、学(仁)棣(古称)、贤契、贤弟
同窗或朋友
- 同窗、同砚、同席
二、其他特殊称谓
法家: 对书画或某方面有专长者的雅称 斋号/地名
时间标识:年号(如“嘉祐辛丑年”)、月令(如“孟春”“季秋”)
三、书写规范
位置与格式 - 长款:除年月姓名外可加题记或情感表达
- 短款:仅题姓名、时间、地点
- 穷款:仅写姓名
- 双款:分上下款,上款尊称+作品信息,下款创作信息
时间表述
- 年:用干支(如“甲子年”)
- 月:农历月份雅称(如“孟春”“季秋”)
四、历史案例
范宽《怀成都诗卷》: 南宋陆游作品,单款包含姓名、时间、地点 崔白《双喜图》
通过合理运用这些称谓,既能体现文化内涵,又能彰显作者与观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