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提到的乐器名称及分类如下,综合多个研究整理如下:
一、乐器分类
打击乐器 (15种) - 鼓(16处):如《小雅·鼓钟》
- 瑟(9处):如《周颂·有瞽》
- 钟(9处):包括编钟、特钟等
- 磬(4处):如《小雅·白华》
- 鼓类小品:鼛(大鼓)、贲鼓、应鼓、田鼓、县鼓、鼓、鼍鼓、鞉、钟、镛、南、钲、磬、柷、缶、雅、圉、和、鸾、铃、簧等
吹奏乐器
(6种)
- 笙(3处):如《小雅·何人斯》
- 箫(未明确提及,但可推测)
- 埙(2处):如《小雅·何人斯》
- 筦(未明确提及)
弹弦乐器(2种)
- 琴(8处):如《周颂·执竞》
- 瑟(9处):如《小雅·鼓钟》
二、代表性乐器及出处
古琴: 《小雅·钟鼓》中“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的经典记载 编钟
埙:《小雅·何人斯》中“伯氏吹埙,仲氏吹篪”的描述
笙:多次与磬、钟等乐器配合使用,体现和声之美
三、补充说明
乐器功能:《诗经》中的乐器多用于雅乐,如《小雅·白华》的“鼓钟于宫,声闻于外”
历史价值:部分乐器如编钟、埙等沿用至今,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
以上分类综合了《诗经》各篇中的乐器记载,并参考了周代音乐文献的归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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