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名称变更所需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所需材料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一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材料
申请书 需说明更名理由、必要性及业务范围变化,加盖组织印章。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加盖公章的书面同意材料。
变更登记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章程相关文件
包括《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含新旧章程对照修改内容)及新章程电子版。
住所证明
房产单位证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党组织名称规范写法
基本格式
- 学校/乡村:`中共+学校/乡村简称+支部委员会`(如`中共XX小学支部委员会`)。
- 企业:`中共+上级单位+本级单位+组织类别`(如`中共XX市铝制品公司支部委员会`)。
注意事项
- 名称较长时可使用规范简称,但需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名称构成要素: 社会团体名称通常包含行政区划名称、行(事)业领域或会员组成、组织形式;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需额外标注“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特殊名称要求
建议根据具体组织类型,对照民政部门最新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