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自卫队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陆上自卫队(JGSDF)
简称:陆自
成立时间:1954年7月1日
主要职责:负责地面作战、地面防空、两栖登陆和近空空中支援作战。由于宪法限制,禁用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等侵略型武器。
人员编制:约16万人。
海上自卫队(JMSDF)
简称:海自
成立时间:1954年7月1日
主要职责:负责防卫日本领海,包括机动作战和近海警备。
人员编制:具体人数未公开,但舰艇数量达142艘,飞机206架。
航空自卫队(JASDF)
主要职责:负责防空和空中支援作战。
人员编制:具体人数未公开,但装备有464余架飞机,其中361架为作战飞机。
此外,自卫队还包括一个统合幕僚监部,负责整体协调和指挥。
这些部队共同构成了日本的国家武装力量,旨在维护日本的自我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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