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的手续,需根据房产共有性质及是否涉及贷款等因素综合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共有房产添加名字的手续(婚姻存续期间)
必备材料 - 结婚证(证明共有关系)
- 身份证(双方)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 双方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材料并办理变更登记
- 需缴纳110元手续费(工本费80元+地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部分城市可能提供代办服务
- 新房产证将添加双方姓名,可设定初始密码
特殊情况
- 若房产证未登记共有权人,需先通过析产登记确认共有份额
二、有贷款房产添加名字的手续
还清贷款
- 需先结清房屋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办理流程
- 按照无贷房产流程提交材料并缴费
- 部分城市需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合同(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
三、非婚姻存续期间添加名字的手续
赠与或买卖方式
- 赠与: 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费用约200元 - 买卖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非配偶)
- 公证文件(赠与)或购房合同
四、注意事项
费用差异:
不同城市收费标准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
代办要求:
部分城市需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他人需符合相关规定
税费承担:
有贷房产更名可能涉及契税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流程及费用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