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吏名字众多,涉及中央与地方不同层级。以下为综合整理后的主要官职名称分类及代表性人物示例:
一、中央核心官职
三师/三公 -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如司马光曾任太师。
- 宰相:正二品,实际最高行政长官,如王安石、史弥远等。
枢密院与三司 - 枢密使:
从一品,掌管军事机密与边防。
- 三司使:正三品,负责财政收支与审计。
六部尚书 - 尚书令/左、右仆射:
正四品,主持中央行政事务。
二、地方官职
路/府/州三级行政区划
- 路: 相当于省,设 安抚使
- 州:设 知州(如知杭州军州事),副职为 通判。
- 县:主官为 知县,属差遣官。
特殊地方官职 - 宣抚使:
主管一路民政、刑狱,南宋后期权力扩大。
- 提刑司(宪司):掌司法与刑狱,南宋称“宪司”。
三、其他重要官职
翰林学士:正三品,皇帝亲信,参与机密事务。
御史大夫:正三品,主管监察与执法。
侍郎:从二品至正三品,分掌六部事务。
给事中:正四品,谏议机构成员。
四、代表性人物
司马光:《资治通鉴》作者,参知政事。
王安石:变法领袖,右丞相。
苏轼:翰林学士,七品官职。
五、官职变动特点
宋代官职常以“品级+官职名”形式存在,同一品级下有多个职位(如正二品含枢密使、参知政事等)。地方官职则常以“知+事”结尾(如知州、知县),权力大小与路级相关。
以上仅为宋朝官职的概览,实际体系更为复杂,且官职名称随历史发展存在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