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产证写双方名字的房屋分户问题,结合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要点,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分户
签订协议 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归属。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协议中已确定分配方案(如归一方所有或按比例分配),则可依协议办理。
办理过户
协议生效后,需携带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至指定方名下。
二、诉讼离婚分户
法院判决/调解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通过诉讼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财产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作出判决或调解,明确房屋归属。
分户申请
- 材料准备: 携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至户籍所在派出所。 - 办理流程
- 到村委会盖章同意分户;
-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户口本并办理迁出手续。
三、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
房产过户后,原户籍需办理迁出手续。若一方有固定住所,可迁至该住所;无住所者可迁至原户籍地或亲属处。
材料审核
办理分户需提供新家庭成员名单、房产证明等材料。农村地区还需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若一方拒绝交出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无效,可依据法院文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原因。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