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继承过户的步骤
确认继承权 根据遗嘱或《继承法》确定合法继承人。若存在遗嘱,按遗嘱指定继承人;无遗嘱则按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
- 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 若存在遗嘱,需额外提交遗嘱公证书。
- 公证处会明确继承人份额及房产分配方案。
提交过户材料
继承人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变更产权登记
完成过户登记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将变更为新继承人姓名。
二、所需材料清单
必备文件: 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遗嘱公证需额外提供)、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特殊情况
三、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的时效性 继承公证需在继承人死亡后2年内办理,超过2年可能影响继承权。
产权份额分配
- 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按《继承法》规定平均分配(配偶、子女、父母)。
- 多个继承人需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确定分配方案。
税务与费用
继承房产可能涉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金额根据房产面积和当地政策计算。
过户时效性
办理过户后,原产权人户籍需在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注销,避免影响继承人权益。
四、建议
尽早办理: 建议继承人尽早完成公证和过户,避免继承人纠纷或税费滞纳。 委托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可合法去除去世产权人姓名并完成房产过户。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或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