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独资企业变更名称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注销原个体独资企业
提交注销申请
向原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完成清算程序
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出具清算报告。
领取注销证明
完成注销后,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二、重新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
名称核准
- 新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包含“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 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核准通知书。
- 若名称涉及特殊字样(如“中国”“全国”等),需报国家或省级工商局审批。
准备注册材料
包括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变更登记申请表等。
提交申请并领取执照
将材料提交至工商局,完成核名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名称查重
变更前需通过工商部门或第三方平台进行名称查重,避免与同行业企业重名。
材料真实性
所有提交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税务及银行变更
- 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后,需同时变更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对公账户名称。
- 若涉及股权转让,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会决议。
四、办理时效
全流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