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户口本上加名字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添加曾用名
材料准备 - 身份证、户口簿
- 曾用身份证或户口簿(需与现户口簿信息一致)
-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 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
- 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
- 交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更换新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夫妻加名字(新婚姻法适用)
选择姓氏
- 夫妻可协商选择共同姓氏(如将女方姓氏改为男方)或保留各自姓氏
材料准备
-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 孩子出生证明(如适用)
办理流程
- 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如未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变更
- 领取新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加名字
监护人申请
- 由监护人(父母)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准备
- 身份证、户口簿
-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协议
办理流程
- 派出所审核材料
- 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变更
四、其他注意事项
费用: 部分地区需缴纳15元工本费 限制
时效:建议办理后及时更换身份证
建议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对应流程,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认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