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改名字并打印新户口本的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 《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 申请人书面申请(16岁以下需监护人提交)
- 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明及父母协议
身份证明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户口簿原件
辅助证明材料
- 学生需学校开具在读证明
- 单位职工需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 无单位人员需村委会出具证明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审核批准
-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
材料审核与变更
- 完成材料审核后,派出所会统一收集材料并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收回原户口簿内页和身份证,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并打印新的户口本。
领取新证件
- 派出所通知领取新户口本和身份证,需携带相关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照片)到指定地点盖章、拍照。
- 完成后即可领取新证件,原证件作废。
三、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
- 一般情况下,审批流程需15-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特殊情况处理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改名,由监护人直接申请,无需公证等额外手续。
- 离异家庭变更姓氏需提供离婚证明及双方协议。
法律保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8周岁以上公民有权自主变更姓名,18周岁以下需由监护人申请。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户籍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