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改名字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办理条件
年龄要求 - 未满18周岁需由监护人(父母或收养人)共同申请;
- 18周岁以上可本人独立申请。
特殊情况
- 重名、谐音影响生活或学习等合理理由;
-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 未满18周岁需父母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或单位证明(在职人员);
- 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双方协议。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书面申请。
审核环节
-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可能涉及走访调查(如18岁以上人员需查询征信系统)。
审批流程
- 完成审核后,材料报县级公安(户政)部门审批。
办理结果
- 审批通过后,新名字将体现在户籍页“曾用名”栏,旧证件需更换。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14周岁以下公民; 一般流程
五、注意事项
费用:
工本费20元,其他费用视具体情况收取(如房产证加名需额外费用);
变更证件:
需更换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等关联证件;
特殊情况处理:
重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如褚河派出所:0394-XXXXXXX),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