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档案中的名字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完成信息更新。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公安机关办理更名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改名理由(如户口登记错误、重名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
开具证明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更名证明》,需包含原姓名、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等完整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
- 16岁以下人员无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办理。
二、学校学籍档案修改
提交材料
将户籍证明、公安机关的《更名证明》及《非冒名顶替证明》一并提交给学校教务部门。
学校审核
学校会核对入学档案信息,确认身份后开具《非冒名顶替证明》。
教育厅备案
将上述材料报省级教育厅备案,审核通过后学籍信息将更新为新的姓名。
材料归档
学校会在档案中添加《档案姓名变更审批表》,并更换人事代理手册及毕业证等材料上的姓名。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费用
改名本身不收费,但更换身份证需缴纳20元工本费(部分地区可能为25-50元)。
时间周期
整个流程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具体以公安机关和学校审核进度为准。
材料备份
建议同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改名前后的照片,便于核对。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公安机关负责审核并办理变更登记。
提示: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及学校教务部门,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