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出生证明上的名字,需根据年龄和当地政策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医院重新开具出生证明 需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及宝宝原始出生证明,到宝宝出生证明开具的医院申请重新出具出生证明(新名字需与户口簿一致)。
户籍部门办理户口变更
- 携带新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报户口。
-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或改名申请表格。
- 完成户口簿上“曾用名”栏的更名登记。
二、已满16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
公证手续(若涉及姓氏变更)
需携带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到公证处办理姓名变更公证。
户籍部门办理户口变更
-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公证文书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
- 填写改名申请表,可能需单位或社区开具相关证明(如在校学生需学校证明)。
- 完成新身份证的制作与发放。
三、特殊情况说明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需额外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或法院/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效
其他证件更新:出生证更名后需同步更新身份证、护照等官方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出生证明一旦签发,信息不可直接修改,必须通过重新办理出生证明实现变更。
若涉及姓氏变更,公证是必经程序。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