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 由监护人(父母)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 16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提出申请,18岁以上可自行申请。
审核材料
- 户籍部门审核材料,可能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同意书等。
- 特殊情况(如重名、父母离异)需额外提供离婚证、协议书等证明。
办理变更
-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更名手续,一般需15个工作日。
- 新身份证制作期间会发放临时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户口簿: 需提供原户口簿及首页和本人页。 - 身份证
- 出生证明:证明孩子身份及父母关系的法定文件。
补充材料 - 改名理由证明:
如重名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关系证明: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文书。
- 单位证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
三、特殊情况说明
新生儿改名:出生证明办理前改名需由父母协商并在医院填写新名字;已办理出生证明后改名需提供出生证、户口簿、身份证等。
16岁以下变更姓氏: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双方协议,其他情况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18岁以上独立申请: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改名理由。
四、办理时效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完成变更登记,新身份证制作期间使用临时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改名前需确认新名字未被他人占用。
若涉及重名、收养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改名后需及时更新银行、社保等个人信息。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