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给发票添加名字需根据具体场景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发票票面添加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姓名
系统内填写 - 打开财务软件的发票管理模块,进入开票界面;
- 在“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栏位输入对应人员的全名;
- 保存并退出系统,下次开票时该信息将自动显示。
使用模板添加
- 提前准备带有预留栏位的发票模板;
- 打印发票时,在指定栏位手动填写人员姓名。
二、为商品或服务添加名称
系统预填
- 开具发票前需在商品编码库中添加商品名称及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
- 开票时系统会自动关联商品名称到对应编码。
手动输入
- 直接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完整商品名称;
- 若系统无对应编码,需通过“系统设置-商品编码”手动添加。
注意事项
发票类型限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商品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一致,且需在开票前完成商品信息的录入; 信息准确性
操作规范:不同软件界面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照软件内提示操作。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软件操作,可提供使用平台名称,将获得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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