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科提交书面申请。
- 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父母或收养人陪同。
材料审核
- 公安机关将核实申请材料,可能要求补充相关证明(如学校证明、公证书等)。
审批流程
- 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将提交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户籍部门办理更名。
更名操作
-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籍系统中更新姓名信息,将原姓名移至“曾用名”栏,现用名改为新姓名。
- 部分地区需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确认(未满18周岁无需此步骤)。
证件更新
- 完成更名后,需到户籍部门领取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超过16周岁需提供公证文件。
三、办理时效
公安机关一般需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四、注意事项
法律限制:
-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特殊情况:
- 改名需符合《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重名、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等。
费用:
- 部分地区需缴纳工本费,具体金额以当地标准为准。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科,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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