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使用他人名字后想要改回自己名字,需通过以下步骤办理:
一、基本条件与限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18周岁以上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情况说明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者,禁止变更姓名。
二、具体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2张1寸免冠照片;
补充材料:
16周岁以上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学生需学校同意的证明;
犯罪记录者需居委会、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同意证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申请表格及材料。
审批流程
受理后,材料将依次提交至管片民警、所长、县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批。
办理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需回户籍部门办理新户口本和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三、特殊情况处理
房产证等权属变更
改名后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四、注意事项
改名次数限制
我国户籍管理对改名次数无明确限制,但需符合公安机关规定。
费用与时间
通常需缴纳工本费,办理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需1-3个月。
法律后果
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备案,改名后所有法律文书需重新办理。
五、补充建议
新名字选择: 可结合生辰八字、姓名学建议选择更顺口的名字; 历史记录处理
若材料齐全,建议优先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最新政策及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