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名条件
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18周岁以上需由本人申请。
合理理由:
需提供能证明变更理由的原始材料,如生僻字影响生活、重名严重、收养关系变更等。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更名申请书(需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姓名、新姓名及变更理由)。
补充材料
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同意证明;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更名申请。
审核流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上报县级户籍部门审批。
材料审核与更名
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户籍部门会更新户口簿和身份证信息,旧名字将标注为“曾用名”。
四、后续事项
证件更正
更名后需到银行、社保、公积金等机构办理相关证件更名手续。
长期使用建议
建议选择吉日启用新名,并通过签名、印章、艺术签名等方式强化新名字的认知度。
五、注意事项
法律保障: 姓名权受《户口登记条例》保护,若他人干涉可依法维权。 成本费用
若材料齐全,可携带上述文件直接联系户籍部门办理,通常需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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