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揭房产证的姓名填写,需根据贷款状态和产权份额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贷款人与房产证需一致 按揭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人必须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若产权人信息与贷款人不符,银行将拒绝办理贷款。
共同产权人约定优先
若房产证上已存在共同产权人(如配偶、父母),新增产权人需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取得所有权后,方可办理加名手续。
二、不同情况处理方式
贷款人单独购房
房产证仅写贷款人姓名。
已婚家庭共同购房
情况一: 贷款人配偶作为共同产权人 可直接在房产证添加配偶姓名,无需变更贷款合同。 情况二
需通过房屋买卖或赠与方式转移产权至购房者名下,再办理加名手续。
产权份额分割 若原产权人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但未变更产权份额,离婚时可主张按贡献比例分割房产。
三、注意事项
按揭期间无法直接加名
因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需先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方可办理加名。
费用与流程
加名需缴纳110元手续费(普通住宅80元+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公积金贷款需额外100元,组合贷款需200元。
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银行同意解除抵押的证明,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
法律风险提示
未还清贷款时加名,可能影响后续出售房产的流程,建议提前与银行沟通。
四、特殊情况处理
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还贷: 若房产证写一方父母姓名,婚后用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可主张返还已还贷款本息。 非直系血亲加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根据具体产权结构和贷款情况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