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要求,购房合同减少名字需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
一、协商变更购房合同
双方达成一致 需与合同另一方(如配偶、共同出资人等)协商一致,明确去掉某人姓名的具体条款。
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签字确认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补充协议需符合《民法典》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理产权份额转让
- 未备案合同: 直接重新签订不含该人姓名的新合同。 - 已备案合同
二、事后办理产权份额赠与或买卖过户
赠与过户 - 办理产权份额赠与登记:
需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等材料,办理完成后原产权人姓名将变更为受赠人姓名。
- 税费缴纳:根据房产价值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买卖过户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明确买方信息,办理贷款(如需)并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 办理过户登记:提交材料至房管局,完成过户后领取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合同变更优先于过户:协商变更合同是更快捷的方式,但需双方配合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后果:原购房合同仍具法律效力,变更后需通过上述方式完成产权转移。
费用支出:补充协议公证费用约1000元,产权过户费约0.1%-0.3%,契税税率根据面积和购房性质确定。
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管局,确保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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