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后的财产计算,需根据房产性质及加名方式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无贷款情况 - 加名后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原产权人仍可按份额享有所有权。
- 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原则分割,通常为双方各半,但可协商调整。
有贷款情况
- 需先办理抵押变更手续,费用约100元(公积金贷款加名)或200元(组合贷款)。
- 加名后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共同偿还贷款,剩余部分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配。
二、婚后购房加名
无论首付归属,婚后加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协议优先
- 双方可就房产分配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不成时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考虑因素包括婚姻时长、财产贡献、子女抚养等。
三、注意事项
产权变更费用: 通常为100元左右(如工本费、地籍图费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税务影响
产权份额确认:建议加名时明确约定份额或按出资比例分配,避免纠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及律师,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最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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