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职通知中姓名排序的问题,需根据具体场合和级别要求进行规范排列。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排序规则:
一、党政机关任职通知排序原则
党内职务优先于行政职务
党内职务(如书记、副书记、委员等)应排在行政职务(如局长、主任、副局长等)之前。
职务级别与任职时间
- 同一职务按 任职时间先后排序;
- 若任职时间相同,则按 到岗时间先后排序;
- 若职务级别和任职时间均相同,则按 姓氏笔划排序。
挂职干部的优先级
挂职市委常委、副市长等挂职干部,需在原职人员之前排列。
二、姓名排序的具体规则
单姓与复姓处理
- 单姓以第一个字笔画数排序(如“欧阳雄”按“欧”排序);
- 复姓按整体笔画数排序。
同姓同字处理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会议按 第二字笔画数排序(如“田富”按“富”排序)。
笔顺规则
- 笔画数相同按 书写笔顺排序(如“广”<“千”);
- 若前两字笔画相同,则比较第三字,以此类推。
三、示例排序
以政府班子为例:
常务副市长(行政职务最高)→ 其他副市长(按任职时间)→ 其他市委常委(按任职时间)→ 挂职副市长(按进组时间)。
四、注意事项
具体排序规则可能因地区或单位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以单位发布的任职文件为准;
公文中的姓名排序需与职务排序保持一致,避免混淆。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任职通知的规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