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受伤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医院就诊
在医院的相关科室进行就诊,并请医生做好相关的检查。
详细书写病历记录,并由医生开具医疗疾病诊断证明书。
伤情说明
在就诊时,向医生说明需要警方鉴定伤情,医生会详细写明受伤过程。
确保在就诊当时说明伤情,以便后续使用。
报警处理
如果涉及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并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
医院诊断证明不能作为伤情鉴定的最终报告。
收集证明材料
收集并整理以下证明材料:
旅游合同或出团通知。
旅行社领队或游艇服务商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
撰写受伤证明
受伤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患者本人的具体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经过。
受伤的大致情况、程度(附上相关医学证明)。
需要三个证明人,并在证明材料上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签上愿做证明人。
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
提交证明
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明材料整理齐全,并提交给相关机构(如保险公司、法院等)作为赔偿或诉讼的依据。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聘请律师代为诉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