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统计人次的计算需要根据统计目的和口径选择合适的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核心计算方法
接待游客人次 按接待单位(如景区、酒店)统计,统计期间内所有进入该区域的游客数量。若游客多次进入同一区域(如反复游览景点),每次进入均计入统计。 - 公式:
接待游客人次 = 国内游客人数 + 外国游客人数
统计依据:门票售卖、住宿登记等。
旅行出游人次 按出发行为统计,统计期间内所有出发的游客数量。同一游客的多次出行仅统计一次。 - 公式:
旅行出游人次 = 出发人数
统计依据:交通票证、景区门票等。
二、其他统计口径
过夜旅游人次 统计在区域内过夜的游客数量,按“人数×过夜天数”计算。例如10人过夜10天,计100人次。 - 局限性:
无法统计仅停留一天的游客。
住宿统计法
通过酒店、民宿等住宿行业的入住数据统计,按“住宿人数×天数”计算。
门票销售统计法
通过景区门票销售数量统计,直接反映进入景区的游客量。
抽样调查法
国家统计局与旅游部门联合抽样调查旅游景区、酒店等,综合统计。
边境检查人数统计法
通过边境口岸统计出入境人数,包含入境和出境游客。
三、注意事项
统计范围: 需明确统计的时间范围(日/月/年)。 重复计数处理
数据准确性:抽样调查法数据更准确但成本高,报表法简单但易漏报。
四、示例计算
某景区统计2025年春节期间数据:
入境游客1.2万人次,出境游客0.8万人次,国内游客0.5万人次;
住宿登记总天数1.5万天,门票销售30万人次。- 若按“接待游客人次”计算:
$$1.2万 + 0.8万 + 0.5万 = 2.5万人次$$
若按“旅行出游人次”计算:需统计实际独立出行次数(需额外数据)。
以上方法需根据具体统计需求选择,旅游部门通常采用多种方法综合统计以确保数据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