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占地赔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如下:
土地补偿费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青苗则是指正在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
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补偿方式
按照产权置换的,应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
按照划地重建的,应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
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补偿程序
补偿费用要足额专款专用,征收要公告并听取意见。
被征地农民有权对赔偿方案进行监督和提出异议,如有争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其他注意事项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需根据征收建设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以及被征收前的年产值来确定。
对于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综上所述,旅游占地赔偿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多个方面,具体补偿标准和程序由地方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并需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