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退婚时,彩礼的退还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陈某某与袁某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10天),并且没有生育子女。袁某同意离婚,并自愿返还彩礼。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这些因素,最终判决袁某返还彩礼88000元,并驳回了陈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旅游支出,如果这是婚后为增进双方感情而支出的费用,通常不被视为彩礼范畴,因此不需要返还。
建议
协商解决:
在退婚过程中,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彩礼退还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收集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以便在法庭上支持自己的主张。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处理退婚中的彩礼退还问题。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