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完成以下任务,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材料准备
更名申请书 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及改名理由(如重名、名字不顺口等)。
身份证明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证明文件
- 学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 单位职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 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
- 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单位/学校证明
- 学生需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 成年人需单位或街道办开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公安机关审核
- 派出所提交申请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通常需20个工作日完成。
-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会核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证(可选但推荐)
- 16周岁以上需办理公证,非必需但可避免后续纠纷。
制证与领证
- 完成上述步骤后,户籍部门会打印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 未满16周岁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 16周岁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
改名限制
- 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 正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费用与时效
- 改名过程不收取费用;
- 审批时限通常为2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旧名保留
- 原姓名会作为“曾用名”记录在户籍档案中。
四、特殊情况处理
生僻字替换: 若原名字含生僻字,可咨询公安机关是否允许替换为常用字。 跨省改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