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购房时房产登记人姓名的填写,需根据房产性质及夫妻约定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 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姓名,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外情况*:若购房资金来源明确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明确指定),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父母出资但未明确赠与
夫妻共同还贷或父母共同出资但未明确表示赠与子女的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婚前财产或明确赠与
若房产为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明确指定给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父母明确赠与子女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单独购买的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三、登记人姓名的填写建议
共同财产
建议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需注意贷款偿还责任可能由双方共同承担。若希望明确共有份额,可在合同中约定按份共有。
个人财产
若为个人财产,可登记在出资人或受赠人名下。
四、法律后果
离婚分割: 共同财产需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归原所有人。 债务承担
五、注意事项
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性质及份额,避免纠纷。
出资证明:父母出资时建议保留银行流水、赠与协议等证据,以证明资金来源。
综上,建议根据房产来源及夫妻约定选择登记方式,并通过法律文书明确权益,以降低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