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名字写错时,补领流程如下:
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键证明文件
- 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 若原结婚证在,需提供原结婚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确认变更材料有效性
- 若变更材料由公安机关出具,需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时效性。
选择办理地点
- 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
- 若原机关无法办理,可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 声明书需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签章。
审核与补发
-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补发新结婚证,收回原证;
- 若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特殊情况说明
信息不一致: 若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存在矛盾,需先到公安机关办理信息更正; 军人及集体户口
历史错误:若结婚证因历史原因信息错误,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方可补发。
四、法律依据
补领程序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即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时,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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