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变更房产证名字需根据房产性质和婚姻状态选择不同方式,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婚姻存续期间变更房产证名字
直接添加配偶为共有权人
-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名字),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
- 需注意:若房产有贷款,需先还清贷款或取得银行同意变更的证明。
析产登记(适用于婚前房产分割)
- 若房产为婚前财产,需通过析产登记将房产平均分割为双方共有,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公证书等材料。
二、离婚后变更房产证名字
协议离婚
- 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院判决离婚
- 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独办理更名手续。
三、注意事项
房贷未还清的情况
- 需先还清房贷或取得银行同意变更的证明,否则无法办理产权更名。
材料准备
- 不同房产性质需提交不同材料(如房改房需原售房单位证明,商品房需变更申请书)。
税费问题
- 更名免征契税、个税和增值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约5元)。
特殊情况
- 若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人名字,但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仍需按共有财产办理更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