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的名称来源于其职能和定位,具体如下:
名称构成
成都高新区的正式名称为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成都高新区”),这一名称直接体现了其作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属性。
历史沿革
- 该区域最早于1988年获得省级批准筹建,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 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此“高新区”这一称谓源于其国家级别的定位。
- 2015年,成都高新区进一步升级为 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核心区,但名称仍沿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行政区划属性
成都高新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区划,而是由 成都高新南区、成都高新西区组成的 非法定行政区划,由成都市直管,不属于国家法定三级行政区划。
地理范围
覆盖面积130平方公里,托管区域包括武侯区、双流区、郫都区等行政区的部分街道,但整体仍以高新区管委会为核心管理主体。
综上,成都高新区的名称源于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职能定位,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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