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改名需按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18周岁以上:
需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补充材料
- 单位/学校证明:
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证明,在校生需学校出具学籍证明;
- 收养关系证明:若涉及收养,需提供收养证;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填写《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审核材料
-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可能包括调查申请人背景、核查无犯罪记录等;
- 部分地区需经乡镇/街道居委会签字盖章,或单位出具同意证明;
审批流程
- 材料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科、主管局长等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 审批时间因地区而异,一般需1-3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
- 完成审批后,派出所会更新户籍信息,将原姓名变更为“曾用名”,并重新打印户口本;
- 重新办理身份证,新身份证将使用新户籍信息。
四、注意事项
改名限制
- 姓氏一般与出生时登记一致,但部分特殊情况下可变更(如母亲改姓、父亲改姓等);
- 改名后若需恢复原姓,需再次申请变更;
费用与时效
- 办理身份证工本费约200元(部分地区可能免费);
- 新身份证制作周期约15个工作日。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